相關法條: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6 條

發文機關:
內政部消防署
發文文號:
消署預 字第 1000022131 號
發文日期:
100/09/20
資料來源:
內政部消防署
要  旨:
火警受信總機應依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辦理認可,如火警及警報設備皆
能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,且不妨礙原有法
定功能,則該總機兼具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設計方式尚屬可行
主    旨:貴會函詢火警受信總機兼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使用方式疑義 1  節,
          復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    明:一、復  貴會 100  年 9  月 7  日消師全聯順字第 100090701  號函。
          二、所詢火警受信總機兼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使用方式疑義 1  節,
              查緊急廣播設備應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6  條第
              3 款規定:「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應符合 CNS 10522  之規定,
              並依下列規定設置:…三、各類場所第十一層以上之各樓層、地下第
              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或地下建築物,應使用緊急電話方式啟動。」且內
              政部 96 年 4  月 30 日以內授消字第 09608233961  號公告「火警
              受信總機」為應施認可品目,應依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辦理認可。
              所詢設計方式,倘火警及警報設備皆能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
              置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,且不妨礙原有法定功能,尚屬可行,惟該火
              警受信總機如涉型式認可之變更事宜,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之,另事涉
              個案實質審查認定,請逕洽地方消防機關辦理。

發文機關:
內政部消防署
發文文號:
消署預 字第 1000022131 號
發文日期:
100/09/20
資料來源:
內政部消防署
要  旨:
火警受信總機應依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辦理認可,如火警及警報設備皆
能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,且不妨礙原有法
定功能,則該總機兼具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設計方式尚屬可行
    旨:貴會函詢火警受信總機兼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使用方式疑義 1 節,
          復如說明,請 查照。
    明:一、復 貴會 100 年 9 月 7 日消師全聯順字第 100090701 號函。
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所詢火警受信總機兼緊急電話啟動裝置主機之使用方式疑義 1 節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查緊急廣播設備應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6 條第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 款規定:「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應符合 CNS 10522 之規定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並依下列規定設置:…三、各類場所第十一層以上之各樓層、地下第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或地下建築物,應使用緊急電話方式啟動。」且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政部 96 年 4 月 30 日以內授消字第 09608233961 號公告「火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受信總機」為應施認可品目,應依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辦理認可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詢設計方式,倘火警及警報設備皆能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置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,且不妨礙原有法定功能,尚屬可行,惟該火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警受信總機如涉型式認可之變更事宜,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之,另事涉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個案實質審查認定,請逕洽地方消防機關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