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機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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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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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文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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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授消 字第 0970821715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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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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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/03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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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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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消防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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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 、87 條( 96/11/01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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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 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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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填二氧化碳滅火藥劑高壓式儲存容器及其容器閥,而有各類場所消防
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7 條有關滅火藥劑儲存容器設置規定適用困難者,
應檢具具體證明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認可,始符合規定 |
主 旨:有關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7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執行
疑義乙案,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 明:一、依據本部消防署案陳台灣區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 97 年 3 月 12
日台消(十)字第 083 號函辦理。 二、充填二氧化碳滅火藥劑高壓式儲存容器及其容器閥整套,經國外檢測
機構(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認可者)認證合格而進口者,考量
其引用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7 條第 1 項第 4 款 規定同等以上效能之消防設備,適用該規定有所困難,爰依同標準第
2 條但書規定,其檢附國外原廠之出廠證明、進口報單、符合其測試
標準之合格登錄資料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者,即為符合規定;惟該容
器閥如為單獨進口或國內產製者,仍須取得商品檢驗標識,方符該規
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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